不要做工作的奴隶
1998 年第 7 期
· 生活之友
· 高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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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中,可以没有很大的名望,也可以没有很多的财富,但不可以没有工作的乐趣。
工作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从工作中只得到厌倦、紧张与失望,人的一生将会多么痛苦;令自己厌倦的工作即使带来了名与利,这种光彩也是何等的虚浮!
要从工作中得到乐趣,那么首先不要让自己变成工作的奴隶,而要让自己变成工作的主人。无止境地日夜工作正如无止境地追逐玩乐一样不可取。
工作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给个人的生活赋予意义,给一己的生命赋予光彩。
带给自己工作乐趣的不是最后达到的终点,而应当是工作的历程。一个演员的快乐要来自演戏的过程,正如一个老师要在教学中得到快乐一样,也正如一个待产的母亲,她的快乐不只是来自婴儿的诞生,同样地要来自怀孕中的期待。
大部分的工作都可以靠训练来胜任,有些工作则非要靠天赋不可,如要做一个出色的音乐家、文学家、运动员,但是没有一项成就不需要经过苦练。
<JZ|>成功背后的代价
世间有形形色色的人,从事形形色色的工作,产生了形形色色的结果。
有人羡慕明星的风采,但掌声后面有多少辛酸?
有人羡慕首长的地位,但权威后面有多少牺牲?
有人羡慕文学家的才华,但传世之作后面又有多少挣扎?
有人羡慕企业家的财富,但投资后面又有多少风险?
一般人只看到一举成名的荣耀,而漠视了“万骨枯”的代价。
被社会公认成功的人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对工作的目标执著,他们从工作中得到乐趣——如地位、冒险的报酬及理想的实现。
以大家较熟悉的名字为例,在美国如当初创设苹果电脑的杰伯、反败为胜的艾科卡;在日本如松下电器的创办人松下幸之助、丰田汽车的会长丰田英二;在台湾如台塑企业的王永庆。
在他们的生活中,工作就是乐趣。
<JZ|>三项经济原则
工作的乐趣要来自对工作的胜任、工作中付出的代价以及工作产生的实效。而这三点可以三项基本经济原则来说明。
第一是比较利益原则。正如一个国家选择经济发展策略一样,一个人要选择自己最擅长的工作——也就是在与别人相比较时,自己的专长是最有比较利益的。要诗人改行变成会计师,或者要会计师变成诗人,都是违反这一原则的。
如果选择了自己的比较利益,就会减少羡慕他人的痛苦,因为别人的专长不一定就是自己的专长。做自己所擅长的事,才会在工作中胜任、愉快。
第二是机会成本原则。当自己选择甲工作时,就不得不放弃其他工作。两者之间的取舍就反映出从事此一工作的机会成本。
了解到从事此一工作的机会成本,就容易减少对工作的厌倦或散漫,增加对工作的专注与认真。
第三是效率原则。工作有无成果不在于自己工作时间有多长,而在于自己工作是否有效率,附加价值有多高。
社会上不宜再称赞一个人的“苦劳”,而要强调一个人的“功劳”。提高工作效率,就在增加工作的成效;在工作成效中,自己才不会有努力白费的失望,也才有努力得到报酬的鼓舞。
<JZ|>做工作的主人
大多数人都是平凡的,但大多数平凡的人都想变成不平凡的人。这不是一个坏现象,事实上,社会的进步需要靠这股力量。可是,就当事人来说,就产生了心理上的压力与情绪上的挣扎。不论是否能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每一个人都应当从工作中得到乐趣。工作的乐趣如健康一样珍贵,但有时候比名与利更难得到。
工作的乐趣不是天生而来的,需要靠工作者的自信、毅力、谦虚、坚持……工作乐趣的观念完全系于一念之间。
我一直认为,追求财富常会失望,追求权力常会落空。现在我再补充一句:追求工作的乐趣正如追求知识一样,既不会失望,也不会落空。它是现代人的权利,也是现代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