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与戏法
1998 年第 9 期
· 知识窗
· 霍寿喜
<PIC|p39.BMP>
“自摆乌龙”就是“乌龙球”的成语说法。“乌龙球”源自英语“OWN GOAL”一词,意为“自进本方球门的球”,香港等地的球迷根据这个单词的读音,将球员误入本方大门的进球称作“乌龙球”。“摆乌龙”则源于广东一民间传说:久旱之时,人们求青龙降下甘霖。谁知,青龙未至,乌龙现身,给人们带来了灾难。“摆乌龙”引用到足球赛场上,意指本方球员误打误撞,将球弄入自家大门,不仅不得分,反而失分,和民间传说的主旨十分吻合。随着足球比赛的日趋激烈,球在进门之前常常会碰到防守队员。球经本方队员身体接触后进入本方球门有两种情况:其一,球员是主动接触球,如倒地铲球、跃起顶球,球出乎预料地进入自家球门;其二,对方球员做攻击动作时(如射门),球接触到没有做任何动作的防守球员后进门。一般来说,只有第一种情况才算作“乌龙球”,第二种情况的“进球”应该记在做攻击动作的球员的账上。
“帽子戏法”一词源于刘易斯·卡洛尔的童话《艾丽斯漫游奇境记》。书中说到一位制帽匠能够出神入化地用帽子变戏法。后来,英国板球协会借用其意,给连续三次击中门柱或横木,使对方3人出局的投手奖帽子一顶,以显示其出神入化的投球技巧,这便是板球的“帽子戏法”。后来,“帽子戏法”被引用到足球比赛中,其具体含意就是“在一场比赛中,一名队员踢进对方球门三个球”。“帽子戏法”的说法,在我国流行较晚,大约始于中译本《贝利自传》的问世。在1958年世界杯巴西对法国的半决赛中,贝利一人连入三球,淘汰了法国队。《贝利自传》将此辟为一章节,题目就叫“帽子戏法”。
“自摆乌龙”和“帽子戏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剧种”,就其“主人”心态而言,前者尴尬、后悔,后者兴奋、狂喜,但两者都是进球,都体现了足球的不可预测的魅力,都是球迷津津乐道的好素材。如果从足球研究和发展的角度说,随着足球比赛的对抗性越来越强,“帽子戏法”不太容易上演了,“自摆乌龙”倒是层出不穷。以本届法国世界杯为例,第一轮结束,16场比赛就出现了4个“乌龙球”,而小组48场比赛结束,也只有阿根廷的巴蒂斯图塔上演了一次“帽子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