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 期文章库

第三只眼睛看电信产业

1999 年第 1 期 · 今日话题 · 刘洲伟
« 上一篇 下一篇 »
<PIC|p26.gif>   1998年3月,王小强执笔的《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发表在《产业论坛》杂志上。事过3个月,方宏一执笔的《再论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表在同一刊物上。   两文罗列的材料大致相同,但即使对一件微观事实的认识,其观点也是泾渭分明、仁山智水——往俗里说,明摆着是“对着干”的。   让人感兴趣的是,这两篇文章丝毫没有专业论文的那种枯燥乏味,看得出执笔人都很有文采。尤其是后者,洋洋洒洒几万字,夹叙夹议,不像论文倒像檄文。   更有意思的是两位学者的研究背景——王小强领导的课题组的资助人是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和高盛公司,两家公司正是中国电信(香港)公司的全球融资协调人;而方宏一的身份更为直接,他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网络工程部主任。   喜欢猜疑的人们有理由相信,这场争论并非一场简单的书生之争,后面隐藏着不同利益集团在中国信息产业发展上的严重分歧,而两位学者不过充当了代言人的角色。   随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撰写了《三网复合数网竞争》一文。相对于王的“电信本位”和方的“广电本位”,周提供了第三个视角。 <JZ|>权力垄断下的蛋   经过长期的积累,中国电信在世界电信巨头中已拥有一席之地。1996年的营业收入是46亿美元,列全球第12位。但由于处在行政性垄断的位置上,其效率与服务质量未免大打折扣。   从国际长途的平均价格上看,中国每分钟是29元人民币,美国每分钟是0.58美元,中国是美国的6倍。9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相对开放电信市场,诸多电信企业的大用户纷纷与美国电信企业共同开展“回叫”业务,方法是用户在打国际长途时加拨一个特殊号码,电话就自动先打到美国,电话铃一响自动挂断,美国电话公司的计算机帮助用户接通电话,按美国标准收费。“回叫”业务迄今拥有20亿美元的市场。中国虽然实行管制,禁止“回叫”,但1995年“回叫”已占中国打到美国的国际长途的8.5%。方宏一说每年光这项“损失”,可以再建一所清华大学。   到本世纪末,中国电信交换机总量将突破1.7亿门,超过美国。已建成的“八横八纵”光缆网,局用电话程控化比重高达99.7%,长途传输数字化比重高达98.5%,现代化程度甚至超过了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数字移动电话比率,大大超过了美国与澳大利亚。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效率惊人的低下。中国电信拥有户是德意志电信的1.4倍,营业收入人家是我们的2.8倍。德意志电信平均从每个电话用户收入902美元,而中国电信只有207美元,人家是我们的4.4倍。   更令消费者头痛的,是垄断造成了中国电信的服务内容和质量难如人意。1997年上半年,北京市平均装机时间为36天,德意志电信1996年是15天,1998年缩短到4~5天。中国移动电话的忙时接通率,1996年初只有26.7%,年底提高到40.2%,原邮电部1997年奋斗目标是38%,平均掉话率低于5%。在技术装备水平比中国落后的澳大利亚,市话呼损率1994年是0.3%,长话呼损率1995年是0.5%,这还不是世界先进水平。   方宏一总结了中国电信的“生存之道”:垄断→盲目投资→超额利润→价格与服务劣化→市场受限→可比经济效益劣化。这真是一个恶性循环。   方宏一在文章中批评道:“澳大利亚清扫大街的环卫工人屁股上都挂一个移动电话,他们申办一个真花不了多少钱。在中国,移动电话还是高消费和富裕的同义语。电信垄断祸国殃民,是整治的时候了。” <JZ|>各为其主   电话、有线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合一”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人们憧憬着,不久的将来只用一条线,就可同时打电话、上因特网并看闭路电视,而且一份账单就可搞定。   中国人离这个梦有多远,关键不在技术层面上,而在于中国要采取怎样的发展路线、产业政策和制度安排。这其实是一个战略问题了。   王小强报告的主张,是使电信基础网与电信服务相分离。在开放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服务之后,由政府直接控制基础信息网(包括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使之成为一个由行政垄断的非市场竞争性的领域。   他立论的根据是:只要基础网掌握在经营性公司手中,那些无网的竞争者就免不了被“揉搓”的命运,有网者一定会在进入条件与收费上大作文章,与无网竞争者“过不去”。君不见在美国,即使AT&T和MCT这样的长话巨兽,因为没有市话网络,花了几十亿美金来打市场,终究无法战胜掌握着地方市话网的“小贝尔”的揉搓。竞争者再建网络是一个办法,但只有在国土面积小的地方合适,至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没有可能“承担重复建设的后果”。   由此推开去,他质问道:既然邮电部门已经建成“八横八纵”的光缆网,利用它“很快可以实现有线电视的全国联网”,你有线电视再搞一个独立的通讯网络有啥必要?政府统一管理一个基础网,电信、联通、有线电视都可公平接入,有线电视另立门户分庭抗礼,属于重复建设。   方宏一“撕破脸”道,王提出的战略“实际上正中中国电信的下怀”,因为“中国电信早就想吞并有线电视”。我国有线电视网是自下而上建设起来的,虽然全国已建成190万公里的有线传输网,其中光缆干线26万公里,覆盖1100家有线电视、400个城市和200多个乡,但有点像一盘散沙,远没有形成联成一体的远程网。原广电部计划在推动省级联网的基础上,到2005年实现全国联网。如果真的由政府统一管理基础网,中国电信就比较容易做到“防止出现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从而维持其“垄断地位”。   方主张在有线电视网上发展新因特网,从而取代旧的电信网。如同王认为有线电视这么做是搞“重复建设”一样,方指控中国电信自建有线电视接入网和因特网也是搞“重复建设”——看来“重复建设”成为两者可以共同使用的罪名。   这种“各为其主”的争论到底有什么意义呢?从“冷眼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如果要开放就要“机会均等”——既允许电信办有线电视,也允许广电办电信和互联网接入。   周其仁举了一个刚“出炉不久”的例子。6月24日,AT&T宣布以480亿美元收购全美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TCI,收购意图很明显,AT&T不仅可以将自己的长话业务做到1400万户TCI的客户家里,而且可以通过发展网络电话,与多年“揉搓”自己的小贝尔搞市话竞争。   周其仁认为,只要有潜在利益,市场上总有人吃不香、睡不着,总有人“水路不通走旱路”,也总有人不断努力创新与探索。市场的力量是挡不住的,既然技术上不成问题,有线电视与电信“井水不犯河水”的政策性分割不会是铁板一块。 <JZ|>两种“重复建设”   提倡电信对广电开放、广电对电信开放,马上会遇到一个“重复建设”的问题——这是一个躲不过的“暗礁”。   周其仁认为,人们通常只看到重复建设会产生一个社会成本,而没有看到独家垄断给经济活动带来的成本。   有一个例子。几年前,上海广电在决策发展有线电视网络的时候,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非常理性地决定租用上海电信的光缆干线。由于没有人与上海电信竞争,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上海广电在租用时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境地。上海电信逐年提高租费,广电后来得出“租不如建”的结论。结局是上海广电花费了几年租金之后,还是投资建了“自己的”主干光缆网。   独家垄断造成的社会成本是极其巨大的。以1997年中国国际长话业务400亿元人民币计算,如果按美国平均国际长话收费,只需要67亿元就够了,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仅此一项,中国消费者为中国电信独家垄断支付的费用高达333亿元!要产出这333亿元,大约需要投资1000亿元。换言之,凡在1000亿元之内,能够提供与中国电信国际长话业务竞争的“重复建设”,都是合理的。   进一步分析,增加电信竞争的结果是降低费用和提高服务水平,刺激需求,扩展电信业务,最后“摊薄”为增加竞争而产生的重复建设成本。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美国电信的发展就是这条路。1974年,美国司法部以反垄断法起诉AT&T在经营长途、市话和电信设备市场上的独家垄断,强行将其“肢解”:将市话业务从该公司独立出来,分成7个各自独立的小贝尔公司。1996年,面对“三网合一”的技术前景,通过新的电信线,全面开放电信竞争,允许互相进入。沿着这一路径的不断变革,使美国电信成本日益降低,业务量猛增,比同期美国GDP(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高一倍。   美国电信“开放竞争→降价→业务扩展”的经验,放之四海而皆准。在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日本和澳大利亚这些过去20年开放电信竞争的地方,甚至从1992年以来分步开放竞争的香港,都出现了类似的效应。   独家垄断带来的低效率和高收费,一定阻止电信市场的扩展,而在一个狭窄的市场上,即使所有的投资无一重复,全部是“单一建设”,其投资也“贵”得无从收回。中国电信业务量不足,关键就是垄断收费太贵。而政府统一管理的“国家基础电信网”之所以行不通,在于它不可能内生出一个竞争降价机制出来。为打破垄断,就不可避免要来一点重复建设。   当然,这种重复建设的前提是投资主体的产权必须是清晰的,投资主体必须承担投资行为的全部后果,投对了,收益大于成本,投资者得到应有的回报;投错了,血本无归,还要由债权人执行清算。这种产权制度,能有效地约束投资冲动,防止那种无度的“重复建设”。   目前我国国有部门的投融资体制,差不多就是“花别人的钱为自己买东西”。投资对了,收益归本地方、本部门、“本企业”或者干脆“本领导”;投错了,归银行、财政或股民。这种没有产权约束,没有制衡机制的重复建设,与有产权主体、预算硬约束的重复建设,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JZ|>谁是狼   在对两种重复建设做了“清算”之后,周其仁认为,剩下可以阻碍电信开放竞争的“根据”,就是“跨国公司入侵”和“国家利益需要垄断”了。   中国传媒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用“狼来了”一词表达对外国企业的“忧患意识”。这大约跟“八国联军”的历史记忆有关。在两篇报告中,果然都不约而同出现了类似的词语。   那么我们假设出现了最坏的情况,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吃掉了中国电信,会是什么结果呢?——只要不是一家独占中国电信市场,而是几个网并存,即由数家巨型公司之间形成寡头垄断格局,电信“大鳄”再贪婪、再庞大,还是欺负不了小小电信用户。个中道理,非不欲也,实不能也。因为别的“大鳄”对它虎视眈眈,在垄断竞争的格局下,谁搞垄断提价那一套,谁就等于在市场上自杀。好比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两个都够巨无霸,但只要中国的航空公司(虽然小,而且分散)有权选择购买两家中任何一家的飞机,哪一家也当不成咬中国航空公司的“狼”。不妨说得彻底些:开放竞争,不会有“狼”。   周其仁说,真正的狼只有一匹,就是独家行政垄断。这里头有两点,一是独占,二是行政性禁入,两点齐备,“狼”就可以横行天下:独占清除了对手,竞争降价或提升质量就失去了“必要性”;行政性禁入,产生的是一种权力性的绝对垄断,排除了任何可能的潜在竞争者。   像可口可乐、微软这种公司,多少都有点“垄断”的优势,但那是“创新性垄断”。商业史可以证明,只要没有行政性禁入的特别保护,则没有一个“创新性垄断”者可以“死吃”市场的顾客。行政性垄断的“本事”大多了,它才可以长期霸占,高价低质,技术不进步,服务乏善可陈,大行狼道,咬你没商量。   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是狼不是狼,绝不是由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跨国公司还是本土公司这样的表面标志可以识别的。关键是市场规则:开放竞争还是行政性垄断。一句话,谁搞绝对垄断,谁就是狼!   从大势上判断,无论是入关,还是开放电信市场,只要遵循“开放竞争”的原则,任何跨国公司独占中国市场都是不可能的。何况改革开放20年,一批中国本土公司的竞争力也在提高,家电业中的长虹、海尔,电脑业中的联想、方正,通讯设备中的华为……这个名单还可以开下去。它们的发展证明,中国市场对外开放的结果,并不一定是外国公司“占便宜”。我们有理由多一点自信力,用不着动不动就把100年前的“八国联军”抬出来,然后大喊“狼来了”。   其实中国人面对的主要尴尬,是许多由中国人组成的公司、机构和部门,在种种伟大名目下实行独家行政性垄断的现实。外国“狼”固然要防,难道中国“狼”就有利于我们的市场、消费者、国家和事业吗?本来常识即可判断的东西,一旦祭起“国家利益”的法器,道理就可以反着讲。以电信为例,为了打个电话,3000元的“初装费”,比美国贵5倍的国际长途通话费,这样的代价中国消费者都承受了,还怕天下什么样的“狼”?   周其仁认为,电信、有线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合一”的技术前景,包含着大规模降低信息成本的机会。中国该对这一波技术革命做出积极反应,最主要的是确定一个开放竞争的制度和改革框架——这是一个打基础的工作。有了它,才会出现中国的电信“大鳄”,保证民族产业不衰的竞争力。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文化大革命”中的我们 1998 11 社会之窗
挽狂澜 1998 11 社会之窗 张贤亮
趣味科普问答 1998 11 知识窗
国民性 1998 11 趣闻轶事 图霍尔斯基
来自人类的趣闻 1998 11 趣闻轶事
世界上男女“不平等” 1998 11 趣闻轶事 徐玫
离奇的死亡 1998 11 趣闻轶事 李仙翠
树趣 1998 11 趣闻轶事
东亚金融风暴是如何形成的 1998 11 经营之道 温世仁
超级富翁怎样花钱 1998 11 经营之道 铁牛
人应向动物学习 1998 11 生活之友 老毕
边缘人 1998 11 生活之友 刘锡诚
本分 1998 11 生活之友 鲍尔吉·原野
分段实现大目标 1998 11 生活之友 刘燕敏
人生求幸在枷中 1998 11 书摘 赵世民
“指马为鹿”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新发现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最后期限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鸠占鹊巢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近亲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等火车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谁的功劳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回报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似曾相识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本能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无题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关于月亮的传说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苏保聪
走为上策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奥勒·迪斯
“摇奖”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默罕莫特·阿克冈
乞讨仪式 1998 11 漫画与幽默 汤姆
« 上一页 第 351 / 383 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