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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1988 年第 12 期 · 在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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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1月16日,新加坡人体器官移植史将翻到新的一页。过去要移植一个意外死亡者的肾脏,要通过人体器官移植协调员去说服其亲属。现在,他们的任务仅是向人们解释1987年公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过去,死者的亲属可以决定是否捐献死者的肾脏。今年1月16日起生效的新法令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没有去登记“不捐献”自身器官的话,亲属便不能反对医生将死者的肾脏移到病、残者身上。   一个专职的“器官协调员”说:“我们现在所起的作用是,安抚死者亲属的哀伤和让他们正视死者的肾脏被移植的事实。当我们查阅了所有登记“不捐献”器官的人的名单后,如果没有死者的名字,我们完全可以认为,死者生前没有反对,那就表示他是愿意捐献他的器官的。在新法令生效后,如果我们对死者亲属仔细解释法令后,亲属仍坚持反对的话,就请医院的医疗院长直接与其亲属对话。如果还是不同意;则可到卫生部医疗局查询。不过最后还是由医院院长决定是否取其肾脏,而不必象过去那样,非得由亲属签字同意不可。”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走进生活 1992 3 文苑 吴善磊
荷包 1992 3 文苑 伊娜戈弗
因为关怀 1992 3 点滴
我的生命 1992 3 文苑 海顿斯坦
小景 1992 3 文苑 潘芳奕
旧居 1992 3 文苑 丁海明
曾法战争与玫瑰 1992 3 文史园地 陈训明
女儿的礼物 1992 3 人生之旅 廖玉蕙
超尘脱俗的钱钟书伉俪 1992 3 人物 徐泓
君子之风 1992 3 杂谈随感 约翰·伯兰特
裁缝得官 1992 3 生活之友
以貌取人 1992 3 生活之友
傻吃驼峰 1992 3 生活之友
不识“修”(羞) 1992 3 生活之友
金鼓识官 1992 3 生活之友
盗贼做官 1992 3 生活之友
班门弄斧 1992 3 生活之友
讽刺抄袭 1992 3 生活之友
依样画葫芦 1992 3 生活之友
圣诞心愿 1992 3 文苑 约翰·泰勒
一步登堂 1992 3 点滴
青蛙实验 1992 3 意林 曹永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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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金蝉脱壳”法 1992 3 知识窗 谈祥柏
哑巴鞋匠 1992 3 人生之旅 张玉珏
语丝 1992 3 点滴
哈式急智 1992 3 文史园地 朱永安
永远在一起 1992 3 文苑 詹姆斯·A·米切纳
模棱两可 1992 3 点滴
室友 1992 3 生活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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