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 期文章库

新加坡的“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1988 年第 12 期 · 在国外 ·
« 上一篇 下一篇 »
  1988年1月16日,新加坡人体器官移植史将翻到新的一页。过去要移植一个意外死亡者的肾脏,要通过人体器官移植协调员去说服其亲属。现在,他们的任务仅是向人们解释1987年公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过去,死者的亲属可以决定是否捐献死者的肾脏。今年1月16日起生效的新法令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没有去登记“不捐献”自身器官的话,亲属便不能反对医生将死者的肾脏移到病、残者身上。   一个专职的“器官协调员”说:“我们现在所起的作用是,安抚死者亲属的哀伤和让他们正视死者的肾脏被移植的事实。当我们查阅了所有登记“不捐献”器官的人的名单后,如果没有死者的名字,我们完全可以认为,死者生前没有反对,那就表示他是愿意捐献他的器官的。在新法令生效后,如果我们对死者亲属仔细解释法令后,亲属仍坚持反对的话,就请医院的医疗院长直接与其亲属对话。如果还是不同意;则可到卫生部医疗局查询。不过最后还是由医院院长决定是否取其肾脏,而不必象过去那样,非得由亲属签字同意不可。”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永葆儿时心境 1992 12 意林
午睡的城市 1992 12 点滴
绝妙的判词 1992 12 点滴 公文
大炮演奏名曲 1992 12 点滴
星期天禁忌 1992 12 点滴
危险的异种移植 1992 12 知识窗 刘奥南
人与人 1992 12 文苑 叶天蔚
常胜的歌手 1992 12 文苑 王蒙
有求必应 1992 12 人生之旅 P.弗里德曼
额外的恩赐 1992 12 意林 阿其博德·罗雷基
历史教育 1992 12 点滴
对话 1992 12 点滴 罗斯特
父母在孩子心中的位置 1992 12 点滴
也是叹息 1992 12 杂谈随感 斯妤
天使的礼物 1992 12 人生之旅
美国青少年心中的楷模 1992 12 青年一代 简妮
施拉普纳不是神 1992 12 社会之窗 王崇礼
一个人是一个谜 1993 12 文苑 泰戈尔
我的父子关系 1993 12 文苑 王正方
古典与时髦 1993 12 点滴
故事两篇 1993 12 文苑 林清玄
世象四则 1993 12 文苑 流沙河
情辩 1993 12 文苑 董桥
永远的蒲公英 1993 12 婚姻家庭 尹红
名家逢场话“下海” 1993 12 社会之窗 亦文
天下没有好赚的钱 1993 12 意林 李赫
生命是一种缘(六篇) 1993 12 人生之旅 素素
半只鸭子 1993 12 点滴
拿破仑与秘书 1993 12 人物 曾文晖
说真话的勇气 1993 12 人物 朱长超
« 上一页 第 237 / 383 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