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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1988 年第 12 期 · 在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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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1月16日,新加坡人体器官移植史将翻到新的一页。过去要移植一个意外死亡者的肾脏,要通过人体器官移植协调员去说服其亲属。现在,他们的任务仅是向人们解释1987年公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过去,死者的亲属可以决定是否捐献死者的肾脏。今年1月16日起生效的新法令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没有去登记“不捐献”自身器官的话,亲属便不能反对医生将死者的肾脏移到病、残者身上。   一个专职的“器官协调员”说:“我们现在所起的作用是,安抚死者亲属的哀伤和让他们正视死者的肾脏被移植的事实。当我们查阅了所有登记“不捐献”器官的人的名单后,如果没有死者的名字,我们完全可以认为,死者生前没有反对,那就表示他是愿意捐献他的器官的。在新法令生效后,如果我们对死者亲属仔细解释法令后,亲属仍坚持反对的话,就请医院的医疗院长直接与其亲属对话。如果还是不同意;则可到卫生部医疗局查询。不过最后还是由医院院长决定是否取其肾脏,而不必象过去那样,非得由亲属签字同意不可。”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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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轶事 1993 3 人物
圆明园情结 1993 3 青年一代 临青
报刊拾零 1993 3 点滴
卷首语 1993 4 文苑 何达
爱的反证 1993 4 文苑 琳娜·兰伯特
幻想三题 1993 4 文苑 斯妤
郑辛遥幽默格言 1993 4 语丝
人在单位中 1993 4 社会之窗 贺星寒
世象走笔 1993 4 社会之窗 高低
百味人生(三题) 1993 4 杂谈随感 何达
林语堂论人生 1993 4 点滴 周国平
治学与经商 1993 4 点滴 周国平
三毛与王洛宾 1993 4 人物 李桦
空灵 1993 4 文苑 邓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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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觉悟 1993 4 人生之旅 克雷格·诺瓦
语丝 1993 4 点滴
欢迎光临丽思大饭店 1993 4 人生之旅 简·玛莉·雅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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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性 1993 4 文苑 芥川龙之介
来世说法种种 1993 4 知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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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993 4 语丝 罗曼·罗兰
漫画与幽默 1993 4 点滴 何达
保险风云录 1993 4 社会之窗 郭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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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被苹果难倒 1993 4 文苑 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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