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 期文章库

新加坡的“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1988 年第 12 期 · 在国外 ·
« 上一篇 下一篇 »
  1988年1月16日,新加坡人体器官移植史将翻到新的一页。过去要移植一个意外死亡者的肾脏,要通过人体器官移植协调员去说服其亲属。现在,他们的任务仅是向人们解释1987年公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过去,死者的亲属可以决定是否捐献死者的肾脏。今年1月16日起生效的新法令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没有去登记“不捐献”自身器官的话,亲属便不能反对医生将死者的肾脏移到病、残者身上。   一个专职的“器官协调员”说:“我们现在所起的作用是,安抚死者亲属的哀伤和让他们正视死者的肾脏被移植的事实。当我们查阅了所有登记“不捐献”器官的人的名单后,如果没有死者的名字,我们完全可以认为,死者生前没有反对,那就表示他是愿意捐献他的器官的。在新法令生效后,如果我们对死者亲属仔细解释法令后,亲属仍坚持反对的话,就请医院的医疗院长直接与其亲属对话。如果还是不同意;则可到卫生部医疗局查询。不过最后还是由医院院长决定是否取其肾脏,而不必象过去那样,非得由亲属签字同意不可。”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一个心理变态的科学家 1990 1 人物 岑琼
世界黄金价格的定法 1990 1 知识窗
六百字的诺贝尔获奖论文 1990 1 点滴 阿虞
国外短文短语 1990 1 幽默小品
惊险有趣的孤岛生活 1990 1 在国外 黄新宇
婚礼习俗 1990 1 生活之友
半痴子书斋闲话 1990 1 人物 丁一
“足球寡妇”总罢工 1990 1 点滴
篮球引起的风波 1990 1 点滴
她对烟草业的挑战 1990 1 在国外 罗米修
名人与烟 1990 1 生活之友
我的爱情与红焖牛肉 1990 1 文苑 韦罗妮卡 贝尔托莉
唯一的光明 1990 2 文苑 泰戈尔
妈妈,别难过 1990 2 婚姻家庭 莫利·克拉汉
广告牌 1990 2 生活之友
“砍大山” 1990 2 杂谈随感 朱正琳
神气的少校 1990 2 幽默小品
经理到来 1990 2 幽默小品
馈赠 1990 2 人生之旅 伊人
我那乐天的狗 1990 2 幽默小品 E·伯姆白克
幽默二则 1990 2 点滴
千万别付赎金 1990 2 社会之窗 克里斯托弗·马修
再傻不过了 1990 2 青年一代 杨帆
人的天性 1990 2 人生之旅
有谁是你 1990 2 文苑 夏凡
到总统官邸串门 1990 2 在国外 韩明阳
结交 1990 2 点滴
最新轶闻 1990 2 生活之友
语丝 1990 2 点滴
古代择婿佳话 1990 2 风情录 姬盛羽
« 上一页 第 285 / 383 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