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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的法律

1987 年第 2 期 · 风情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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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吻是职业的一种,必须付出代价。”美国无线电与电视演员联合会的一条规律。   “一个男人不唤醒一个睡眠中的女人,不能吻她。”美国科罗里达州洛根郡的法律。   “一个年轻男人强吻一个年轻女人的控告罪不应成立;因为据事证显示:被告必须储足两年的勇气才敢强吻。”加拿大多伦多一个法庭的判例。   “胡须是人人皆知的一种带菌物,一个喜吻女人的男人不应蓄须。”美国印第安那州的一条法律。   “吻新娘的古老习俗不能成为离婚的根据。”巴西一个法庭的判例。   西德外交人员训练班的一组25名学生当中,有5名在礼仪考试时惨遭不及格的处分,理由是在轻吻以一块木板代表的外国外交官夫人的手时,吻得“太湿。”   “一个男人在街上吻一个女人不能视为妨碍公共秩序,因为这是我们沿传下来已成为公共生活的古老习俗。”澳洲一个法庭的判例。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决定:一个女人在一辆行驶中的交通工具里吻一个男人时,一切危险概由她负责。   在哥伦比亚,当地对接吻的规定十分严格,有一个美国人因在码头上拥吻他刚乘船到达的未婚妻而被罚款8元。   美国俄亥俄州诺瓦克地方有一个法官听了一个女人诉说:她的丈夫在一次火车意外失事中,嘴巴受重伤,他不能“照平常的方法接吻”,便判令那家铁路公司赔偿16.666元给她的丈夫。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永葆儿时心境 1992 12 意林
午睡的城市 1992 12 点滴
绝妙的判词 1992 12 点滴 公文
大炮演奏名曲 1992 12 点滴
星期天禁忌 1992 12 点滴
危险的异种移植 1992 12 知识窗 刘奥南
人与人 1992 12 文苑 叶天蔚
常胜的歌手 1992 12 文苑 王蒙
有求必应 1992 12 人生之旅 P.弗里德曼
额外的恩赐 1992 12 意林 阿其博德·罗雷基
历史教育 1992 12 点滴
对话 1992 12 点滴 罗斯特
父母在孩子心中的位置 1992 12 点滴
也是叹息 1992 12 杂谈随感 斯妤
天使的礼物 1992 12 人生之旅
美国青少年心中的楷模 1992 12 青年一代 简妮
施拉普纳不是神 1992 12 社会之窗 王崇礼
一个人是一个谜 1993 12 文苑 泰戈尔
我的父子关系 1993 12 文苑 王正方
古典与时髦 1993 12 点滴
故事两篇 1993 12 文苑 林清玄
世象四则 1993 12 文苑 流沙河
情辩 1993 12 文苑 董桥
永远的蒲公英 1993 12 婚姻家庭 尹红
名家逢场话“下海” 1993 12 社会之窗 亦文
天下没有好赚的钱 1993 12 意林 李赫
生命是一种缘(六篇) 1993 12 人生之旅 素素
半只鸭子 1993 12 点滴
拿破仑与秘书 1993 12 人物 曾文晖
说真话的勇气 1993 12 人物 朱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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