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 期文章库

“吻”的法律

1987 年第 2 期 · 风情录 ·
« 上一篇 下一篇 »
  “接吻是职业的一种,必须付出代价。”美国无线电与电视演员联合会的一条规律。   “一个男人不唤醒一个睡眠中的女人,不能吻她。”美国科罗里达州洛根郡的法律。   “一个年轻男人强吻一个年轻女人的控告罪不应成立;因为据事证显示:被告必须储足两年的勇气才敢强吻。”加拿大多伦多一个法庭的判例。   “胡须是人人皆知的一种带菌物,一个喜吻女人的男人不应蓄须。”美国印第安那州的一条法律。   “吻新娘的古老习俗不能成为离婚的根据。”巴西一个法庭的判例。   西德外交人员训练班的一组25名学生当中,有5名在礼仪考试时惨遭不及格的处分,理由是在轻吻以一块木板代表的外国外交官夫人的手时,吻得“太湿。”   “一个男人在街上吻一个女人不能视为妨碍公共秩序,因为这是我们沿传下来已成为公共生活的古老习俗。”澳洲一个法庭的判例。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决定:一个女人在一辆行驶中的交通工具里吻一个男人时,一切危险概由她负责。   在哥伦比亚,当地对接吻的规定十分严格,有一个美国人因在码头上拥吻他刚乘船到达的未婚妻而被罚款8元。   美国俄亥俄州诺瓦克地方有一个法官听了一个女人诉说:她的丈夫在一次火车意外失事中,嘴巴受重伤,他不能“照平常的方法接吻”,便判令那家铁路公司赔偿16.666元给她的丈夫。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身后意识 1996 7 杂谈随感 杨继红
顺境逆境均造英雄 1996 7 书摘 郑也夫
老爸语录 1996 7 杂谈随感 徐静静
用人当知人短长 1996 7 社会之窗 王通讯
棋中三昧 1996 7 生活之友 文敏
吻公主、冤鬼侍者 1996 7 幽默小品
狮子和小狗 1996 7 动物世界
童心 1996 7 文苑
人间百态 1996 7 杂谈随感 尤今
盲妇指路 1996 7 杂谈随感
历史故事 1996 7 文史园地
犹太人的“宇宙法则” 1996 7 知识窗 玉山
美国总统趣谈 1996 7 在国外 吴玲瑶
人与人 1996 7 点滴
哲理故事 1996 7 点滴 乔叶、莫小米
“绵羊之路” 1996 7 人物
幽默足球 1996 7 点滴 王秉加
趣味数学 1996 7 知识窗 谈祥柏
诗三首 1996 8 文苑
两兄弟 1996 8 文苑 毛姆
冬日看海人 1996 8 人生之旅 刘心武
山里人 1996 8 人生之旅 吴静
德国邻居爱告状 1996 8 在国外 周从郁
生命的启示 1996 8 青年一代 徐力群
采访穷人 1996 8 社会之窗 陆星儿
男人的嫉妒 1996 8 人生之旅 梁晓声
半个自己 1996 8 人生之旅 陈染
想到就说 1996 8 杂谈随感 鲍尔吉·原野
“你不是最好的,但我只爱你……” 1996 8 人生之旅 詹明
我的梦想 1996 8 人生之旅 史铁生
« 上一页 第 312 / 383 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