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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的法律

1987 年第 2 期 · 风情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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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吻是职业的一种,必须付出代价。”美国无线电与电视演员联合会的一条规律。   “一个男人不唤醒一个睡眠中的女人,不能吻她。”美国科罗里达州洛根郡的法律。   “一个年轻男人强吻一个年轻女人的控告罪不应成立;因为据事证显示:被告必须储足两年的勇气才敢强吻。”加拿大多伦多一个法庭的判例。   “胡须是人人皆知的一种带菌物,一个喜吻女人的男人不应蓄须。”美国印第安那州的一条法律。   “吻新娘的古老习俗不能成为离婚的根据。”巴西一个法庭的判例。   西德外交人员训练班的一组25名学生当中,有5名在礼仪考试时惨遭不及格的处分,理由是在轻吻以一块木板代表的外国外交官夫人的手时,吻得“太湿。”   “一个男人在街上吻一个女人不能视为妨碍公共秩序,因为这是我们沿传下来已成为公共生活的古老习俗。”澳洲一个法庭的判例。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决定:一个女人在一辆行驶中的交通工具里吻一个男人时,一切危险概由她负责。   在哥伦比亚,当地对接吻的规定十分严格,有一个美国人因在码头上拥吻他刚乘船到达的未婚妻而被罚款8元。   美国俄亥俄州诺瓦克地方有一个法官听了一个女人诉说:她的丈夫在一次火车意外失事中,嘴巴受重伤,他不能“照平常的方法接吻”,便判令那家铁路公司赔偿16.666元给她的丈夫。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天赐芳邻 1996 11 文苑 玛·韦斯特
会说话的花儿 1996 11 文苑 戴明忠
童心未泯 1996 11 书摘 江永红
“疯子”黄侃 1996 11 人物 居闲
折腾出来的商战将才 1996 11 在国外 晓行
不灭的希望 1996 11 青年一代 张金如 牛耕耘
构建数学金字塔 1996 11 知识窗 木辛
拯救 1996 11 文史园地
纽飞笑谭 1996 11 幽默小品 陈
悠悠寸草心 1996 11 社会之窗 石韬
上山的和下山的 1996 11 人生之旅 陆文夫
糊涂哲学 1996 11 杂谈随感 雷祯孝
倒着看世界 1996 11 杂谈随感 黄明坚
泰山脚下的较量 1996 11 社会之窗 李雅民
小贩与青年、爱与被爱的人 1996 11 趣闻轶事 莫小米、黄飞
诗二首 1996 11 文苑
爱的列车空亦满 1996 11 文苑 潘人木
哲学家的诡辩 1996 11 人物 唐平
1996年美国总统选举 1996 11 在国外 马花荣
和尚的故事 1996 11 趣闻轶事 陶家明 陈顺户
牛顿上大学的第一天 1996 11 青年一代 L·T·摩尔
伟大的“贫贱子弟” 1996 11 文史园地 彭武麟
泪洒秦岭 1996 11 人生之旅 马贵民
著名企业的人才观 1996 11 社会之窗 袁园
糊涂考官荒唐事 1996 11 生活之友 黄新宇
一张生命的车票 1996 11 人生之旅 叶明珠
惊人的现代战争消耗 1996 11 杂谈随感 郭凤忠
花香四季 1996 11 杂谈随感 魏剑美
洗脚的感觉 1996 11 婚姻家庭 乔叶
做人的光辉 1996 11 人物 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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