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 期文章库

“吻”的法律

1987 年第 2 期 · 风情录 ·
« 上一篇 下一篇 »
  “接吻是职业的一种,必须付出代价。”美国无线电与电视演员联合会的一条规律。   “一个男人不唤醒一个睡眠中的女人,不能吻她。”美国科罗里达州洛根郡的法律。   “一个年轻男人强吻一个年轻女人的控告罪不应成立;因为据事证显示:被告必须储足两年的勇气才敢强吻。”加拿大多伦多一个法庭的判例。   “胡须是人人皆知的一种带菌物,一个喜吻女人的男人不应蓄须。”美国印第安那州的一条法律。   “吻新娘的古老习俗不能成为离婚的根据。”巴西一个法庭的判例。   西德外交人员训练班的一组25名学生当中,有5名在礼仪考试时惨遭不及格的处分,理由是在轻吻以一块木板代表的外国外交官夫人的手时,吻得“太湿。”   “一个男人在街上吻一个女人不能视为妨碍公共秩序,因为这是我们沿传下来已成为公共生活的古老习俗。”澳洲一个法庭的判例。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决定:一个女人在一辆行驶中的交通工具里吻一个男人时,一切危险概由她负责。   在哥伦比亚,当地对接吻的规定十分严格,有一个美国人因在码头上拥吻他刚乘船到达的未婚妻而被罚款8元。   美国俄亥俄州诺瓦克地方有一个法官听了一个女人诉说:她的丈夫在一次火车意外失事中,嘴巴受重伤,他不能“照平常的方法接吻”,便判令那家铁路公司赔偿16.666元给她的丈夫。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语文闲谈 1997 11 书摘 周有光
热风冷雨 1997 12 杂谈随感 张心阳
为幸福效命 1997 12 意林 宁静
最好的消息 1997 12 人生之旅 杰克·坎菲尔等
黑色的伤痕 1997 12 在国外 钱江
诗二首 1997 12 文苑
改稿 1997 12 文苑 刘日兴
人与人的差别 1997 12 杂谈随感 蒙田
功能性文盲 1997 12 社会之窗 周权
非洲的玫瑰 1997 12 在国外 徐剑梅
令人瞩目的2000年问题 1997 12 知识窗 陈幼松
饮食谬误种种 1997 12 知识窗 方永德
我很重要 1997 12 意林 毕淑敏
永不磨灭的美神 1997 12 人生之旅 厄尔·斯潘塞
别委屈了“玫瑰” 1997 12 人生之旅 邓皓
“别打扰我” 1997 12 人生之旅 江霖
挑战压力 1997 12 书摘 前村
悠然下山去 1997 12 文苑 栖云
权力的罪恶 1997 12 杂谈随感 池田大作
人与动物两则 1997 12 动物世界 赵文城等
不要急 1997 12 意林 苏童
人生三层楼 1997 12 人生之旅 谢明洲
吴冠中的情感与艺魂 1997 12 人物 翟墨
拥有百科全书的人 1997 12 文苑 瓦·考尔
闲话做人 1997 12 杂谈随感 铁凝
唯一的红军 1997 12 文苑 张炜
是否“大题小作” 1997 12 社会之窗 芥微
生物,五千万年之后…… 1997 12 知识窗 沈英甲
天气的杀伤力 1997 12 知识窗 侯红育
地铁在反对声中诞生 1997 12 知识窗 丁永明
« 上一页 第 329 / 383 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