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 期文章库

“吻”的法律

1987 年第 2 期 · 风情录 ·
« 上一篇 下一篇 »
  “接吻是职业的一种,必须付出代价。”美国无线电与电视演员联合会的一条规律。   “一个男人不唤醒一个睡眠中的女人,不能吻她。”美国科罗里达州洛根郡的法律。   “一个年轻男人强吻一个年轻女人的控告罪不应成立;因为据事证显示:被告必须储足两年的勇气才敢强吻。”加拿大多伦多一个法庭的判例。   “胡须是人人皆知的一种带菌物,一个喜吻女人的男人不应蓄须。”美国印第安那州的一条法律。   “吻新娘的古老习俗不能成为离婚的根据。”巴西一个法庭的判例。   西德外交人员训练班的一组25名学生当中,有5名在礼仪考试时惨遭不及格的处分,理由是在轻吻以一块木板代表的外国外交官夫人的手时,吻得“太湿。”   “一个男人在街上吻一个女人不能视为妨碍公共秩序,因为这是我们沿传下来已成为公共生活的古老习俗。”澳洲一个法庭的判例。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决定:一个女人在一辆行驶中的交通工具里吻一个男人时,一切危险概由她负责。   在哥伦比亚,当地对接吻的规定十分严格,有一个美国人因在码头上拥吻他刚乘船到达的未婚妻而被罚款8元。   美国俄亥俄州诺瓦克地方有一个法官听了一个女人诉说:她的丈夫在一次火车意外失事中,嘴巴受重伤,他不能“照平常的方法接吻”,便判令那家铁路公司赔偿16.666元给她的丈夫。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漫画与幽默 1999 11 漫画与幽默
西部牛仔就寝 1999 11 漫画与幽默
丈夫、妻子和岳母 1999 11 漫画与幽默
“再见,大夫,我的视力比以前好多了。” 1999 11 漫画与幽默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 1999 11 漫画与幽默
和驴走在一起的狮子 1999 11 意林 佚名
爱的定义 1999 11 意林
草戒指 1999 11 文苑 铁凝
我和妻子马兰 1999 11 婚姻家庭 余秋雨
一群“疯子”的极限之旅 1999 11 人生之旅
米洛的维纳斯 1999 11 卷首语 清冈卓行
享受人生的“丁克”一族 1999 11 青年一代 郭栋
说数 1999 11 科海揽胜 沈致远
神秘的舍利子 1999 11 知识窗 王克强
阎锡山轶事 1999 11 名人轶事 齐端阳
病中读《读者》 1999 11 心声 王简
仍作嫁衣 1999 11 读者园地 肖炎方
打猎 1999 11 点滴 李文秀
北风乍起时 1999 11 两代之间 叶倾城
律师的问题 1999 11 杂谈随感 佚名
听来的故事 1999 11 杂谈随感 贾平凹
电脑幽默 1999 11 点滴 佚名
一碗汤 1999 11 点滴
忘事 1999 11 点滴
核弹专家的点球秘诀 1999 11 体育之窗 江山
大小 1999 11 诗歌 深濑和雄
演奏会 1999 11 诗歌 尾崎昭代
胶皮娃娃 1999 11 诗歌 志茂淳子
名人情话 1999 11 点滴
“索尼法则”精要 1999 11 体育之窗 官强
« 上一页 第 380 / 383 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