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 期文章库

国外法律趣闻

1984 年第 7 期 · 在国外 ·
« 上一篇 下一篇 »
  Δ开罗的法律规定:一切男子不得当着任何一个女人的面口出粗言秽语,违者监禁一周。   Δ厄瓜多尔安第斯山区的地方法律规定:第一次离婚的妇女须单身五年,才能再次结婚;第二次离婚后,须守寡八年才能再嫁;超过三次者,终身不得再嫁。   Δ秘鲁政府的法律规定:丈夫不得虐待妻子,谩骂妻子者可处五至十天监禁;殴打妻子者处服劳役一月;若女方伤势较重,可判刑一至二年。   Δ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林恩,法律规定不许给婴儿喂咖啡。在俄勒冈州的科瓦利斯,则禁止年轻妇女在晚上六点钟以后喝咖啡。   Δ美国内布拉斯州的活特卢法律规定:上午七时到下午七时之间,理发师吃洋葱是违法的。在印第安纳州的加里,规定吃过大蒜以后四小时之内,不准乘电车或上影剧院。   Δ美国堪萨斯州法律规定:星期天不准公民吃蛇肉。在印第安纳州的威诺纳湖,规定星期天在柜台上吃冰淇淋是违法的。   Δ美国纽约州的格林法律规定:举行音乐会的时候,不准人们在人行道上逆行。在新泽西州,在公众餐馆里喝汤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就会被捕。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照亮别人 1997 5 点滴
名人谈愤怒 1997 5 点滴
定律与法则 1997 5 点滴 者闻
请假理由五花八门 1997 5 生活之友 顾红梅
有关日食的故事 1997 5 生活之友 玉林
拐弯处的回头 1997 5 人生之旅 陈果
独生子女宣言 1997 5 人生之旅 陈丹燕
《东方红》出了新作者 1997 5 文史园地 赵世民
幽默小品两篇 1997 5 幽默小品
一个人在床上 1997 5 文苑 林振强
邵燕祥短诗五首 1997 3 文苑 邵燕祥
宽待人性 1997 5 文苑 周国平
漂泊者的故乡 1997 5 文苑 刘墉
佛家妙语 1997 5 杂谈随感 曹正文
浅说人生 1997 5 杂谈随感 于沙
“最后的大儒”梁漱溟琐记 1997 5 人物 池南
名人轶事 1997 5 人物 赖康宁等
作为生物的社会 1997 5 科海揽胜 刘易斯·托玛斯
一只泪流满面的猴子 1997 5 点滴
科学名人妙语中的哲理 1997 5 点滴
意林 1997 5 点滴
姓名的幽默 1997 5 生活之友 小厂
标点符号趣史 1997 5 生活之友 纪维周
一个讨饭孩子的“黄粱梦” 1997 5 人生之旅 徐叶青
地震中的父与子 1997 5 人生之旅 马克.汉林
新一代书生 1997 5 人生之旅 池莉
生命 1997 5 文苑 张承志
性格会随器官移植吗 1997 6 知识窗 陈佩珍
诗三首 1997 6 文苑
玫瑰大师及其他 1997 6 文苑 王蒙
« 上一页 第 323 / 383 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