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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法律趣闻

1984 年第 7 期 · 在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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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Δ开罗的法律规定:一切男子不得当着任何一个女人的面口出粗言秽语,违者监禁一周。   Δ厄瓜多尔安第斯山区的地方法律规定:第一次离婚的妇女须单身五年,才能再次结婚;第二次离婚后,须守寡八年才能再嫁;超过三次者,终身不得再嫁。   Δ秘鲁政府的法律规定:丈夫不得虐待妻子,谩骂妻子者可处五至十天监禁;殴打妻子者处服劳役一月;若女方伤势较重,可判刑一至二年。   Δ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林恩,法律规定不许给婴儿喂咖啡。在俄勒冈州的科瓦利斯,则禁止年轻妇女在晚上六点钟以后喝咖啡。   Δ美国内布拉斯州的活特卢法律规定:上午七时到下午七时之间,理发师吃洋葱是违法的。在印第安纳州的加里,规定吃过大蒜以后四小时之内,不准乘电车或上影剧院。   Δ美国堪萨斯州法律规定:星期天不准公民吃蛇肉。在印第安纳州的威诺纳湖,规定星期天在柜台上吃冰淇淋是违法的。   Δ美国纽约州的格林法律规定:举行音乐会的时候,不准人们在人行道上逆行。在新泽西州,在公众餐馆里喝汤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就会被捕。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语文闲谈 1997 11 书摘 周有光
热风冷雨 1997 12 杂谈随感 张心阳
为幸福效命 1997 12 意林 宁静
最好的消息 1997 12 人生之旅 杰克·坎菲尔等
黑色的伤痕 1997 12 在国外 钱江
诗二首 1997 12 文苑
改稿 1997 12 文苑 刘日兴
人与人的差别 1997 12 杂谈随感 蒙田
功能性文盲 1997 12 社会之窗 周权
非洲的玫瑰 1997 12 在国外 徐剑梅
令人瞩目的2000年问题 1997 12 知识窗 陈幼松
饮食谬误种种 1997 12 知识窗 方永德
我很重要 1997 12 意林 毕淑敏
永不磨灭的美神 1997 12 人生之旅 厄尔·斯潘塞
别委屈了“玫瑰” 1997 12 人生之旅 邓皓
“别打扰我” 1997 12 人生之旅 江霖
挑战压力 1997 12 书摘 前村
悠然下山去 1997 12 文苑 栖云
权力的罪恶 1997 12 杂谈随感 池田大作
人与动物两则 1997 12 动物世界 赵文城等
不要急 1997 12 意林 苏童
人生三层楼 1997 12 人生之旅 谢明洲
吴冠中的情感与艺魂 1997 12 人物 翟墨
拥有百科全书的人 1997 12 文苑 瓦·考尔
闲话做人 1997 12 杂谈随感 铁凝
唯一的红军 1997 12 文苑 张炜
是否“大题小作” 1997 12 社会之窗 芥微
生物,五千万年之后…… 1997 12 知识窗 沈英甲
天气的杀伤力 1997 12 知识窗 侯红育
地铁在反对声中诞生 1997 12 知识窗 丁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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