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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六则

1989 年第 3 期 · 在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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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星期五吹口哨违犯法律。   美国阿拉巴马州规定:一个男子可以合法地用不大于拇指的棍棒去惩处他的妻子。   如果你胆敢在英国将活虾生煎,英国许多地方法院就要对你施行拘禁和罚款。原因很简单:生煎活虾是一种“惨不忍睹”的不人道行为。   英国伦敦地铁,为警告不买票的乘客,刷出一块“广告”:“如果您无票乘车,那么请您在伦敦治安法院前下车。”   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沃特卢法律规定:上午7时到下午7时之间,理发师吃洋葱是违法的。   秘鲁政府颁布的《保护妇女儿童法》规定:丈夫不得虐待妻子。谩骂妻子者可处5~10天监禁;欧打妻子者处服劳役1个月,若女方伤势较重,可判刑1~2年。此法又规定:对打骂小孩的父亲,母亲有权罚他扫地、洗衣1~2个月,任何人不得违抗,达官贵人也不例外。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语文闲谈 1997 11 书摘 周有光
热风冷雨 1997 12 杂谈随感 张心阳
为幸福效命 1997 12 意林 宁静
最好的消息 1997 12 人生之旅 杰克·坎菲尔等
黑色的伤痕 1997 12 在国外 钱江
诗二首 1997 12 文苑
改稿 1997 12 文苑 刘日兴
人与人的差别 1997 12 杂谈随感 蒙田
功能性文盲 1997 12 社会之窗 周权
非洲的玫瑰 1997 12 在国外 徐剑梅
令人瞩目的2000年问题 1997 12 知识窗 陈幼松
饮食谬误种种 1997 12 知识窗 方永德
我很重要 1997 12 意林 毕淑敏
永不磨灭的美神 1997 12 人生之旅 厄尔·斯潘塞
别委屈了“玫瑰” 1997 12 人生之旅 邓皓
“别打扰我” 1997 12 人生之旅 江霖
挑战压力 1997 12 书摘 前村
悠然下山去 1997 12 文苑 栖云
权力的罪恶 1997 12 杂谈随感 池田大作
人与动物两则 1997 12 动物世界 赵文城等
不要急 1997 12 意林 苏童
人生三层楼 1997 12 人生之旅 谢明洲
吴冠中的情感与艺魂 1997 12 人物 翟墨
拥有百科全书的人 1997 12 文苑 瓦·考尔
闲话做人 1997 12 杂谈随感 铁凝
唯一的红军 1997 12 文苑 张炜
是否“大题小作” 1997 12 社会之窗 芥微
生物,五千万年之后…… 1997 12 知识窗 沈英甲
天气的杀伤力 1997 12 知识窗 侯红育
地铁在反对声中诞生 1997 12 知识窗 丁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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