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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妙的判词

1992 年第 12 期 · 点滴 ·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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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裁决离婚案并不困难,最难的莫过于孩子的抚养归属问题。但是不管怎样说,法官总是把孩子判给父亲或母亲。   这种一成不变的判决,终于被法国一位法官打破了。   且说法国一对离婚夫妇,为两个亲身骨肉的抚养权和住宅居住权互不相让,最后只好再次对簿公堂。   法官宣读判词时庄严宣布,鉴于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本庭判决如下:父母归两个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权也归孩子所有,而不判给离婚的母亲或父亲。离异的父母定期轮流返回孩子身边居住,履行天职,直到孩子长大成人。   这席判词,令当事人、公众舆论都大吃一惊。但仔细回味,无不承认这是绝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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