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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刑中的生还者

1994 年第 2 期 · 生活之友 · 哲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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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美两国的法律中有一项有趣的、极富人道主义精神的规定:凡判极刑的人遇到刑具失效或者行刑后死而复生的情形时,可以获得自由而免予刑罪。所以就有了许多有趣的死里逃生的罪犯。   在英国的这类案件中最著名的是杀人犯李约翰一案。把他送上绞刑架的时候,脚下的活板门三回都打不开。于是,基于人道精神,这个“绞不死的人”由处死改为终身监禁,后来李约翰获释到了美国,直到1813年去世,可谓安享天年。   “正法”之后,获释放的最早纪录,是英国的格莲女士一案。她以杀婴罪于1650年在英国被判处绞刑,绞了半小时后,大家也以为她确死无疑,便由外科医生解剖她的“尸体”,没想到她忽然睁开眼睛,活过来了。这样,她被免罪,后来还结婚生子,过得非常幸福。   1705年史密斯在伦敦因“风化”罪而被处绞刑,结果绞了15分钟时,免刑令来到,他被救下来得以“复活”,但后来证明命令是假的,结果,他还是得到了宽宥,带着“绞得半死的史密斯”之雅号度过余生。   最奇的案子,是苏格兰女人玛加烈·狄克逊被判极刑后死里逃生的经过。据记载,1728年她被判极刑处“死”后送往坟场,但在半途中她却从棺材中爬出来,使一家旅店的旅客“大惊失色”。当然,她被免罪了,但她和丈夫的团圆却成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根据苏格兰法律,由于她被判处“死刑”,她的丈夫已成了鳏夫。因此,为了夫妻团聚,她只得再做一次“新娘”,重新举办了一次婚礼,嫁给了她的丈夫。   真可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永葆儿时心境 1992 12 意林
午睡的城市 1992 12 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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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 1992 12 文苑 叶天蔚
常胜的歌手 1992 12 文苑 王蒙
有求必应 1992 12 人生之旅 P.弗里德曼
额外的恩赐 1992 12 意林 阿其博德·罗雷基
历史教育 1992 12 点滴
对话 1992 12 点滴 罗斯特
父母在孩子心中的位置 1992 12 点滴
也是叹息 1992 12 杂谈随感 斯妤
天使的礼物 1992 12 人生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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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与时髦 1993 12 点滴
故事两篇 1993 12 文苑 林清玄
世象四则 1993 12 文苑 流沙河
情辩 1993 12 文苑 董桥
永远的蒲公英 1993 12 婚姻家庭 尹红
名家逢场话“下海” 1993 12 社会之窗 亦文
天下没有好赚的钱 1993 12 意林 李赫
生命是一种缘(六篇) 1993 12 人生之旅 素素
半只鸭子 1993 12 点滴
拿破仑与秘书 1993 12 人物 曾文晖
说真话的勇气 1993 12 人物 朱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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