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 期文章库

极刑中的生还者

1994 年第 2 期 · 生活之友 · 哲珂
« 上一篇 下一篇 »
  英美两国的法律中有一项有趣的、极富人道主义精神的规定:凡判极刑的人遇到刑具失效或者行刑后死而复生的情形时,可以获得自由而免予刑罪。所以就有了许多有趣的死里逃生的罪犯。   在英国的这类案件中最著名的是杀人犯李约翰一案。把他送上绞刑架的时候,脚下的活板门三回都打不开。于是,基于人道精神,这个“绞不死的人”由处死改为终身监禁,后来李约翰获释到了美国,直到1813年去世,可谓安享天年。   “正法”之后,获释放的最早纪录,是英国的格莲女士一案。她以杀婴罪于1650年在英国被判处绞刑,绞了半小时后,大家也以为她确死无疑,便由外科医生解剖她的“尸体”,没想到她忽然睁开眼睛,活过来了。这样,她被免罪,后来还结婚生子,过得非常幸福。   1705年史密斯在伦敦因“风化”罪而被处绞刑,结果绞了15分钟时,免刑令来到,他被救下来得以“复活”,但后来证明命令是假的,结果,他还是得到了宽宥,带着“绞得半死的史密斯”之雅号度过余生。   最奇的案子,是苏格兰女人玛加烈·狄克逊被判极刑后死里逃生的经过。据记载,1728年她被判极刑处“死”后送往坟场,但在半途中她却从棺材中爬出来,使一家旅店的旅客“大惊失色”。当然,她被免罪了,但她和丈夫的团圆却成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根据苏格兰法律,由于她被判处“死刑”,她的丈夫已成了鳏夫。因此,为了夫妻团聚,她只得再做一次“新娘”,重新举办了一次婚礼,嫁给了她的丈夫。   真可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标题年份期号栏目作者
盲者的启示 1996 9 杂谈随感 李家同
寻找“金穗” 1996 9 人生之旅 阎星华 孙现富
梦和泪 1996 9 人物 舒乙
霜叶吐血红 1996 9 人物 吴冠中
电脑时代的灰色诱惑 1996 9 社会之窗 毕淑敏
捍卫汉语 1996 9 社会之窗 陈建军
尚无答案的问题才有无限价值 1996 9 知识窗 查尔斯·维斯特
日本企业改写游戏规则 1996 9 人生之旅 邱四豪
家不是讲理的地方 1996 9 婚姻家庭 东方
体面的人 1996 9 幽默小品 P·E·尼科德特
细胞生命的礼赞 1996 9 书摘 刘易斯·托玛斯
亲爱的,听明白了吗 1996 9 婚姻家庭 梅青
亲爱的,听明白了吗 1996 9 婚姻家庭 梅青
天的灵堂 1996 9 文苑 王家玲
诗二首 1996 9 文苑
月亮的脸 笑在掌心 1996 9 文苑 栖云
岁兄 1996 9 文苑 黎晗
俗子孔丘 1996 9 杂谈随感 刘宏伟
《莉莉·玛莲》——飞越国界的恋歌 1996 9 人生之旅
可怕的曾国藩 1996 9 人物 流沙河
柏林的“无书图书馆” 1996 9 在国外 高秋福
恩格贝境界 1996 9 社会之窗 王晓鸥
随时清扫自己 1996 9 人生之旅 王梅
智慧——新生产工具 1996 9 知识窗 韩第(Charles handy??
让生命更有条理 1996 9 意林 杨恪
凯恩斯的手 1996 9 书摘 董桥
动物幼崽 1996 9 动物世界
幸福的错觉 1996 9 杂谈随感 山樵
白领戒律 1996 9 意林 景松
最后一头战象 1996 10 文苑 沈石溪
« 上一页 第 314 / 383 页 下一页 »